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疍家,一个特殊的群体,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和福建沿海一带,世居水上,漂泊不定,以出海打鱼采珠为生,被称为“水上吉卜赛人”。
由于世代极少上岸,鲜与陆上居民交往,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直至今天,在广东省内仍有很多疍民住在船上。
去年9月,在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十项民心工程中,就包括在5年内解决5000户渔民上岸安置的问题。在广州市,现在所有的疍民基本已经实现在岸上定居。他们上岸后的生活如何?尚未上岸的疍家将面对怎样的就业、生存压力?春节过后,记者走访了广州市最大的疍民聚居地——海珠区琶洲街渔民新村。
2月8日,天下着雨,广州仍春寒料峭。45岁的彭玉英(化名)赤脚站在船舷上,用水桶从江中舀水,仔细地反复冲洗着船头。“明天又要出海了,得好好收拾一下”,彭擦了擦冻得发红的鼻子说。在她身后的船舱中,摆放着棉被衣物、锅碗灶具,舱门上贴着“一帆风顺”的春联,船头还放着一大盆年桔。一条狭长的木板,摇摇晃晃地架在船与岸之间,而岸就是她家的门廊。
大船、小船、舢板……横七竖八地沿江排开,每条船都有一条木板连接着一栋房屋。屋里电视在响着,男人在叮叮咣咣地修着船,女人和小孩不停地沿着船舷进进出出、健步如飞。在这里,分辨不清岸上和水上哪里才是生活的延伸。“两处都是我们的家”,彭玉英笑着说。
疍民的孩子在简陋的码头上玩耍着一种叫“网鱼”的游戏。
一个族群的过去
彭玉英说的“我们”,就是在外人眼中有点神秘的疍民。
在中国历史上,疍家是个特殊的群体。对于该群体的形成,由于缺乏史料记载,至今也没有一个特别权威统一的说法。
有人认为他们是古百越族的后代;有人说,他们是56个民族之外的另一个少数民族;还有一种说法更有传奇色彩——“东晋末年,农民起义领袖卢循顺海南下,失败后部下四散,有一部分乘船漂泊成为水上人家,从事打鱼、摆渡等职业。统治者们对他们‘约法三章’:不准上岸居住,不准读书识字,不准与岸上人家通婚。一千多年来,这种清规戒律延续下来,水上人家就逐渐演变成为特殊阶层——疍家。”
疍家在历史上被看作是“愚蠢不谙文字,不记岁年,朝夕惟局促舟中,所得鱼仅充一饱”的蛮民。《高要县志》卷二十一记云:“粤民视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挨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足局足脊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
一位疍家老人居住在河边简陋的小船上。
至民国二十三年,尚有《查禁压迫歧视蛋(疍)民》的通令,内云:“各属蛋(疍)民,多有被人压迫,如禁止蛋(疍)民船只泊岸,遇喜庆事不许蛋(疍)民穿着鞋袜长衫,有病不准延医诊治,死亡不准抬棺柩上岸,娶妻不得张灯结彩,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据1937年的广州市人口调查统计,全市“疍民”有11万人,占当时人口的10%.由于长期鲜与岸上居民交往,疍家因而形成了自己以船为核心的独具特色的文化风俗。比如,曾经有过自己独特的服饰,喜唱咸水歌,碗碟等食具不得覆置,讲话最忌翻、沉、慢、逆等语。
一个村庄的诞生
建国后,政府鼓励疍民上岸定居。“那时(上岸)是强迫的”,彭伯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习惯了水上生活,也有老年人为岸上的风水问题担忧,而且,一无所有的渔民们也无力应付在岸上重新建立一个家庭的花费。虽然如此,还是有不少活跃于珠江口的渔民听从政府的安排,陆陆续续在新洲江边一个点建起了住所。1966年,该定居点被命名为渔民新村,成为广州市一个崭新的村庄。
渔民新村位于海珠、黄埔和番禺的交界处,与小谷围岛相对,远离公路,没有公交设施。与该村相通的只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是村民在几年前集资修建的。该村目前共有近300户居民,1200多人。一条窄窄的“渔村大街”将该村分为狭长的前后两排。由于拥有的土地面积有限,前排的不少房屋实际上仍然是建在水上的,房间下面形成高高的“架空层”。村后就是大片茂密的香蕉田,“但是和我们无关”,彭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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