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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佤山”2013临沧旅游形象代言人网络选拔大赛活动公告
活动开始时间:2012年10月11日
活动结束时间:2013年1月31日
响应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氛围和良好文化环境,同时为展示我市文化旅游结合发展的成果,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结合,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的繁荣发展,进一出提升临沧文化旅游的品牌知名度,扩大临沧文化旅游的影响力,推动文化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
临沧市旅游局将举办“浪漫佤山”2013临沧旅游形象代言人网络选拔大赛
主办单位:临沧市旅游局 www.lcly.gov.cn
承办单位:临沧市阳光之旅旅游有限公司 www.10828.net
协办单位:行摄视觉官网 www.10828.com
(一)大赛全称:“浪漫佤山”2013临沧旅游形象代言人网络选拔大赛
(二)大赛主题:“世界佤乡 秘境临沧”
(三)赛程安排:
1、活动将于2012年10月正式启动 。
2、报名:2012年10月11日-11月10日
3、海选投票:2012年11月11日-11月30日
4、复赛投票:2012年12月1日-12月15日
5、决赛:2012年12月16日-12月31日
6、颁奖:2013年1月8日——2013年1月31日
(四)参赛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活动主题平台:
临沧旅游网 www.lcly.gov.cn
临沧市阳光之旅旅游有限公司网站:www.10828.net
活动投票平台:www.10828.com
亦可通过其他合作网站链接进入大赛报名区,填写报名表格(请各位参赛选手如实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并准备个人生活照片及艺术照片六张(JPG格式每张不超过2M)。
3、报名条件:年龄在18-28周岁,身高1.60以上的女性青年;身心健康,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才艺水平和文化素养;热爱生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五)评选方法:
1、海选期间,所有上传成功通过审核的参赛用户参赛信息将自动显示在活动专题页面,并获得大赛的参与资格。
2、大赛征集报名完毕后将统一于大赛官网中进行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根据投票数选出得票最多的30位优秀选手进入复赛。
3、进入复赛后选手的票数归零,重新开始计票,按网络投票、短信投票得票数决出前1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阶段。
4、总决赛:由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在10位佳丽中评选出 “浪漫佤山”2013临沧旅游形象代言人。
(六)奖项设置:
1、主奖项:1名
获得“浪漫佤山”2013临沧旅游形象代言人称号及5万元现金奖励、奖杯和证书;
2、入围奖:20名(进入复赛后未获奖项的选手)
获得:2000元临沧旅游代金卷、大赛定制礼品及入围证书
3、短信参与投票奖:
为感谢参与短信投票的用户,组委会将会随机从投票号码中抽取30名用户作为奖励对象(海选10名、复赛10名、决赛10名),获奖者将有机会获得智能手机、佤乡特产、千元临沧旅游代金券等奖品。
(七)形象代言人的权利
1、代言人将独得本次评选大赛奖金5万元;
2、签订2013年度临沧旅游形象代言协议(活动费用另计);
3、其本人形象照片、简介均出现在2013年临沧旅游对外宣传海报、宣传单张、网站、比赛现场背景宣传中及免费参与当地大型活动中。
4、临沧市旅游局可向其要求的单位邮寄喜报一份、海报两份。
5、临沧市旅游局为其颁发评选第一名奖杯一个和形象代言证书一本。
6、获得市旅游局提供临沧各大景区游览和拍摄特色宣传照片一套。
7、形象代言人的照片将刊登在2013临沧对外旅游宣传画册中。
(八)参赛须知:
1、高中(中专)及高中以下在校学生不建议参与比赛;
2、参赛者向大赛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不作退还;
3、参赛者保证向大赛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表、照片、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视频图像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其赔偿大赛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
4、参赛者的姓名、形象(包括报名及提供或形成的照片、视频图像)、声明(陈述)都可能被拍摄及在现有的全球媒体(或今后出现的媒体)播出。以上这些资料的使用取决于主办方。另外,参赛者同意大会主办方使用参赛者本人参赛过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参赛者的一切个人及参赛资料有可能在全球媒体的广告或节目中出现,包括(不仅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广播及互联网;
5、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应服从主办方的安排和管理,如有违反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赛者负责;
6、参赛者完全理解并同意所有的条款规定及自己的权利,包括(不仅限于)版权等内容。在参赛过程中,全程的一切内容及其更新、发展,主办方享有版权。所有内容将有可能在全球任何地域及媒体出现(不论是现有的还是即将出现的媒体),并不获得任何报酬;
7、参赛者的选择权完全属于主办方及其委任之评委,最终结果定出后,落选者没有权利做出任何上诉等行为;
8、任何参赛者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权利制止或中断活动的发展、制作及宣传,任何由此引起的纠纷及造成的损失都由责任方(参赛者)向主办方做出赔偿;
9、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则此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生效;
10、主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可随时修订参赛条款及赛制,而毋需事先通知及解释;
11、如有签定协议后而违约者,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并赔偿主办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2、参赛者如果已经与任何公司签订经纪或类似合约,应自行与签约公司解决所有有关许可其参加大赛的事宜,并在报名时书面告知组委会。
1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获奖,其个人所得税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
14、活动期间,用户可对所有参赛用户进行投票。
15、决赛期间,所有晋级决赛的用户均可新增上传多张个人照片。
16、活动中,如若发现刷票或其他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其活动资格。
活动官网:http://www.10828.com
服务Q Q:2568199188 (上午9:00-下午6:00)
新浪微博:临沧市阳光之旅旅游有限公司
“浪漫佤山”2013临沧旅游形象代言人网络选拔大赛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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