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栋十八井大宅院位于马头镇潭石村,始建于清康照初年(1660年),至嘉庆六年(1818年)竣工,历时158年,承建的工匠祖孙整整四代人。
大宅院建筑模式按原设计为九栋正方直进后楼,因第四栋规划用地原业主不肯转让给温氏祖宗,故建成横三栋、纵三栋,名谓九栋。每三栋各有六口天井,共为十八井。
建筑用地共70多亩。墙体楼阁均使用火砖到顶。屋心房间部分采用卵石用石灰沙浆砌筑,亦有部分用泥砖砌墙。
天井,檐阶用长石条嵌镶。大厅堂使用青石柱文撑着木质支架。中栋大厅三栋为主建典范,金字木架均雕龙描凤;前栋两个厢房,用屏风板4块代墙,每块屏风皆刻有山水、花鸟、人物浮雕。可惜于2003的1月间某晚被贼人盗走。
中间三栋正门两侧设有前廊,均用青石作支柱,雕梁画栋;左侧雕刻画面是“按察司官员出巡图”,长龙人群前呼后拥,吹吹打打,右侧雕刻画面是“状元衣锦还乡”,热门非凡,气势壮观。
楼阁的窗是用大青石打凿成的,刻有龙盘虎踞窗户。大厅门框门槛全用青石精刻,门槛石板上刻有骏马图、千姿百态。正大厅上方悬着一块“竹梧堂”金字匾。中心栋大门上挂着刻有“三世六品”镀金匾,中厅栋梁悬挂着“奉天敕命”镀金牌匾。大厅堂内的火砖墙,全部火砖经过人工细磨光面。据说,当时规定一个小工一天只能磨三只砖,不许磨多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