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事外国游客入境旅游业务的拉脱维亚公司并不是特别多,主要是10家大公司,其中有著名的TAVA公司和“主动假日”公司,都在网站上大肆宣传各种廉价性服务项目上,包括脱衣舞和同性恋色情表演等。
不过,由于在拉脱维亚拉皮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司只是简单地建议游客到哪些酒吧和夜总会去娱乐。为此专程而来的游客往往单刀直入,直接根据相关广告和信息,享受“火热的姑娘”或“梦中男孩”的热情服务。
许多当地居民也纷纷推荐各种性服务,除了直接在街头拉客的妓女外,机场或车站有人向外国游客散发传单,出租车司机和酒店服务员也热情介绍相关服务。
在首都里加市,至少有5000-6000名专门瞄准外国游客的高级妓女(俗称国际女郎),许多人在市中心3居室的房子中接客,主要在酒吧、夜总会、歌厅、 宾馆主动寻找外国客户。由于买春游客数量剧增,需求增加,收费也相应提高,此前10-15拉特就可包夜,现在1小时至少收费20-25拉特,包夜费 150拉特。
性旅游业刺激了拉脱维亚经济增长。2004年300万游客中,约有20-30万名买春者,3日平均消费340-500拉特,共为拉脱维亚带来 700万到1.5亿拉特的收入,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8-1.5%。据预测,2005年外国游客数量将增加2倍,相应收入至少也会增加2倍。
但是,拉脱维亚当局对此局势却极为不安,因为收费低廉的拉脱维亚姑娘刺激着国外买春者蜂拥而入,首都里加已成为欧盟“性游客的麦加”,这种声誉破坏了里加乃至整个国家的形象。
拉脱维亚总统弗赖贝格和总理卡尔维蒂斯为此分别敲响了警钟,称在欧洲,只要提起里加,人们联想到的就是“性旅游之都”,首都成为了“欧洲曼谷”,游客纷至 沓来,并不是要欣赏建筑艺术和自然风光,而是为了买春,严重破坏了国家和民族形象,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