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小尹所在的云南一家公司花了血本,为每人掏出1800元的培训费。培训当晚,小尹和同事们被拉到海埂一个孤岛,第一个项目就是脱衣服跳舞,男男女女同事,衣服脱得只剩内衣,站在一起疯狂起舞,动作越夸张得分越高,可以吃到大鱼大肉的“老板餐”;不愿意脱衣服跳舞,得分最低,只能吃到“民工餐”(2009年4月6日《现代快报》)。
网友披露,此类训练在珠三角,特别是深圳和东莞比较流行,之前最大的训练公司“汇才”在从香港进入深圳十年后,于2006年被查封。但其训练方法和内容,被很多人炮制,特别是其学员,至今仍然有人从事着一些类似的训练体系。说穿了是一种非法的训练。
的确,这是一种颠倒正常人的价值观念的精神洗脑。所谓的拓展通过一些精神控制和践踏人格的约束,把人的自尊消除,使人的心底一片空白,神经高度脆弱,从而对某些人、某些组织产生依赖。这些不法组织通过这样的洗脑,让人在短时间内把过去的价值观和是非标准全部倾覆,死心塌地的为他们所鼓吹的价值观念而“效忠”。说白了,就和传销公司的洗脑没有两样。
传销公司的洗脑,被定为非法行为,所谓的精神控制和践踏人格的拓展训练也一样是非法行为。这些非法行为之所以受到企业和公司领导的喜欢,是因它们可以消除“杂音”。不管对错,员工只需要执行企业和公司领导的指令就行了。就象前两年出现的伪书《没有任何借口》一样,喜欢“一言堂”的领导哪个不是猛吹热捧?他们通过职工价值观念的颠覆,员工奴性大增,对企业老板,公司领导山呼“万岁”,至于是否违法,有奴性的职工是不会去考虑的!
其实,这些委托拓展公司进行非法训练的企业,他们没有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良好关系不是靠训练就可以改变的,而是通过相互间沟能和真实自然的相处而改善的。即便是这种训练在短时间会收到一些效果,但这种让人失去理智和价值观念的非法行为是早晚是要被社会校正的。况且国家早有明文规定,这类训练是违法的,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介入,对组织者和参与的公司进行查处,必要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人,不是工具,虽然生存艰难。人的存在具有形而上的意义;人,更不是动物。不可泯灭良知,更不可自甘堕落。我们切不可为了生存,而抛弃尊严,作物质的贵族,精神的侏儒,道德领域的动物。因此,让这些变态的、非法的训练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