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驴友“邂逅”假僧人 以为是艳遇谁知是噩梦

时间: 2009-05-13 11:20:03 来源: 人民网 点击: 0

人民网上海11月12日电 酷爱旅游的上海女子李丹妮,在旅行途中,认识了自称是僧人的朋措多杰,并且暗生情愫。可是让李丹妮万万没想到的是,朋措多杰真名叫车明平,并非是僧人,且 早已有女友。更让李丹妮始料不及的是,车明平居然带着女友郑彬来到上海,将李丹妮骗至住处,进行抢劫,在此过程中还丧心病狂地用热水从李的头上浇下,造成 李脸面部等多处受伤。

近日,杨浦区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车明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郑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此外,车、郑两人还需赔偿李丹妮各类损失共计279003.61元。

旅途:边走边爱

李丹妮在上海的一所学校任教,酷爱旅游。2007年暑假,李丹妮和朋友到西藏旅游,在拉萨的一所寺院,她遇到一位名叫“朋措多杰”的僧人。旅途,总是让 单身男女容易产生火花。在聊天、行走中,两人越走越近,认识的当天,便在拉萨市内开了房间呆了一晚。期间,李丹妮将自己手机号码和学校地址告诉了朋措多 杰。第二天,两人又一起游玩了一天。

遭遇:倍受伤害

事情远不止旅途上的邂逅。“朋措多杰”的真名叫车明平,是个汉族人,他也不是僧人,而是甘肃的一个农民,平日里就专门假份僧人骗女孩子,而他也已经有了女朋友。

2008年1月初,车明平和女友郑彬来到上海,在本市江浦路的一家宾馆用郑彬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房间。1月10日下午5时许,车明平来到李丹妮工作的学 校,将李诈骗到宾馆。在房间门口,李丹妮犹豫了一下,可车明平随即拔出水果刀进行威胁,李丹妮的噩梦也拉开了帷幕。进入房间后,迎接她的先是郑彬的一记耳 光,骂她不要脸,勾引车明平,称要对她报复。随后,车明平在她嘴巴里塞上了毛巾,外面还贴上了封箱带,而她的双手,也被胶带捆住。接下来,车、郑两人又对 李拳打脚踢。对于李丹妮的折磨才开了个头,随后,郑彬又将房间内电热水壶中的热水向李丹妮兜头浇下。为了浇得透彻,车明平还脱去了李的鞋袜,将热水对着她 的双脚浇。到时晚上7时30分许,车、郑两人又开始翻李的包,在劫得一部手机后,又胁迫李说出包内银行卡的密码,随后,郑彬至附近的一家自助银行,用劫得 的银行卡提取卡内余额人民币7100元。回到宾馆后,两人为了阻止李丹妮报案,还逼迫李摆出不雅姿势拍照,称李如果报案,便将这些照片公诸于众,并继续对 李拳脚相加,进行折磨,直到李丹妮浑身伤痕累累,才将李丢在地上,自已睡觉去了。第二天清晨,李丹妮趁车、郑两人熟睡之际逃离该宾馆,向警方报案。 2008年1月22日,在长春市警方的协助下,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在吉林将车、郑两人抓获。

判决:严惩不怠

这次遭遇,让李丹妮的身心遭受了严重的创伤,经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丹妮受外力作用及热液灼伤,灼伤达深二度至三度,遗留右踝关节功 能障碍等,构成重伤。经华东政法大学鉴定中心鉴定:李丹妮遭外力作用、热液灼伤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多处达深二度至三度,其中面部深二度占3%,躯体及 双足深三度占9%,分别评定七级伤残、十级伤残、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车明平、郑彬共同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对被告人车明平、郑彬三罪并 罚。被告人郑彬的亲属自愿代郑彬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10.29万元并代郑退出赃款7100元,在量刑时酌情对郑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车明平犯故 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 币八千元。郑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 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车明平、郑彬应共同赔偿李丹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辅助器具、鉴定费 共计人民币279,003.61元,扣除已支付的人民币102,900元,还需支付余款176,103.61元。(为保护受害人隐私,本文受害人姓名为化名)(包蹇胡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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