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制订而成的《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日前正式由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出台,这标志着我国首个国家级的区域旅游经济规划--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进入实施阶段。这是记者20日从重庆市旅游局新闻发布会获悉的消息。
长江三峡是我国最主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也是我国参与国际旅游市场竞争的拳头产品。随着三峡工程建设的推进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长江三峡旅游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了促进三峡旅游的良性发展,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三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交通部和水利部国家六部委,联合重庆、湖北、湖南、贵州和四川五省市,共同组织编制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此指导长江三峡旅游的整体规划和发展。
《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分为11个部分:
1、性质、范围和期限,规定《规划纲要》是指导长江三峡旅游发展的总体性文件。规划范围包括长江三峡175米水位库区所涉及的核心区,以及相关的辐射区。规划期限为2004年到2010年;
2、旅游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立足“新三峡”和“大三峡”,坚持三峡品牌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整体推进三峡区域旅游发展;
3、旅游业发展目标是把三峡培育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库区的支柱产业;
4、区域旅游形象定位为“永恒的遗产·巨变的景观”;
5、旅游发展的空间布局架构为“两极、三轴、三区、四带”。两极指重庆都市旅游增长极和湖北宜昌增长极,三轴指三峡旅游主干发展轴、“湘鄂陕”旅游发展辅轴和“川渝黔”辅轴;
6、旅游产品的开发,主要是针对不同地区特色,着力推广库区四条精品旅游线,并培育六条区域旅游线;
7、旅游市场营销规划。针对欧美、澳洲、东南亚、港澳台等不同市场需要,以及国内市场的不同需要,制订各有区别的整体营销规划;
8、对三峡旅游交通规划做出整体部署;
9、库区旅游移民安置规划,即通过发展旅游业,为库区提供大量就业机会,进一步拓宽移民安置渠道。预计在规划期内,库区旅游将新增就业岗位18.5万个,约占当前剩余移民总量的45%。其中,旅游住宿业和旅行社新增就业岗位6.2万个,旅游带动交通、餐饮、商贸、通讯等相关产业新增就业机会12.3万个;
10、三峡旅游区域分工与协作。这部分规定整合三峡旅游资源,整体打造开发宣传,杜绝地区割据;
11、旅游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据了解,《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是采取“国家组织、部门协作、地方配合、专家参与、中外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在2002年7月通过公开招标,由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着手初步规划工作。经过国家六部委、五省市和专家组的反复讨论修改,在2003年9月通过了国家级专家评审。2004年7月,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印发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五省市旅游局、三峡办、发改委、西部开发办、交通厅和水利厅,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