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说过,地上本来没有路,人走的多了,也就成为了路;我觉得,人与人本来不认识,忽然相遇了,就成为了永远抹不掉的痛。
就像我和他的故事,偶然的相遇,分手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虽然我到现在还爱着他。因为还爱他,我拼命的告诉自己不去想他,但是…。因为爱情是不能用忘记去结束的,你越想忘记,就会越来越爱他,一如我和他的相遇,似乎一辈子都忘不掉。
“狐狸…。你说过你要忘记他的,为什么还要想起来呢?别勉强自己了,去找他吧!”好朋友兼笔友莫飞劝我。
我苦笑的摇摇头:绝对不可能了,我知道自己放不下的是什么,自尊和骄傲是我赖以生存的东西,如果它们不在,现在的我也许早就不存在了。
“狐狸…。为什么会那么爱他?”莫飞有一天好奇的问。
“因为他比我还像我自己。”
我自己是绝对没勇气去找他的,而他呢?他说要给我自己的天空,他的存在只会阻碍我,我知道那是借口——就像小时候逃课时候找的借口。
莫飞说过,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本来就是一种痛,只是当时的人们都没感觉,慢慢的都会了解这种痛,很痛很痛的感觉,就是爱情的感觉。
爱情的感觉,可以不那么痛吗?
他说过我必须要做自己,我一点点找回失去的自信,可是当我真正成熟的时候,他离开了我,似乎我们从来都没有相遇过,似乎从来没有那种痛存在,似乎…。他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在拯救了我以后,会疲倦的离开我,再也不会回来。
我猛然发觉,原来人们的相遇真是一种痛,痛到撕心裂肺就是爱情给人的最残酷的一面。
“狐狸…。人与人的相遇就是一种痛…。你以后会明白的…。它一直都存在…。再也不会离开你……”
这次我没有流下眼泪,我要与这种痛永远存在,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相遇的痛深入骨髓,就变成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