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常情况下,两位老人实行生活自理,自己照顾自己;二、兄弟姐妹之间的人情交往和经济关系,父母一概不要干涉;三、父母在儿女尽孝方面,如果子女做得不够,父母只能批评自己的儿女,不能批评媳妇和女婿;四、每个小家庭的纠纷不能当着父母的面发生争吵。否则,因此纠纷而气坏了父母的身体,则一切医疗费用和后果由该小家庭负责承担。”
这是如今存放在我家案头的一份《安居和约》里的其中四条。
确切地说,这份特别的《安居和约》其实就是我的一部家规,一部刚刚诞生的文字化的家规。它的诞生有着自然天成的情景因素和鲜明的家庭特色。和约共有十二条,有针对性地对大家庭中所有成年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避免但却难以克服的毛病进行了约束和限制,从而在道德孝义、修身养性、生活礼节、行为准则、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和约落款为安居家庭,时间为2005年2月12日,下面是父母子女一个个的签名。
父母已是七、八十岁高龄的老人。一辈子与泥土打交道,含辛茹苦把我们五兄弟两姐妹养大成人并读上书。如今,我们一个个成家立业,他们本可以坐享清福,却又落下了一身的毛病。虽然都不是什么送老疾之类的严重的病,但那些头晕、腰痛、支气管炎、咳嗽等等慢性病却时刻揪着我们的心,让我们常常牵挂。好在四年前两位老人彻底地告别了一切农活及其它生产,到县城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生活了一段时间,身体健康状况也有了明显好转。去年底,五哥在乡下挨城伴镇建了一栋新楼房,父母亲便又搬到了乡下,因为他们认为叶落总是要归根的。为了便于两位老人看病和照顾,也为了避免与儿媳同在一个屋檐下相处,因爱管闲事而产生嫌隙不快,我们便在保证两位老人衣食无忧、生活宽裕的前提下,安排好了父母的住处和全部生活必需,并在集中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五哥起草、本人修改、四嫂冠名,制定出了这份具有约束力和监督作用的《安居和约》。现在八个小家庭各存有一份这样的和约。大家都自觉地遵守着这十二条,生怕越雷池半步,受到良心和道义的谴责。
这份和约的诞生,它全部的意义和最终目的在于一切遵循自然规律,实事求是,从父母两位老人的生活需求、健康状况、脾气性情等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愿望,让他们安度晚年,幸福康宁。
一份普通的《安居和约》,折射了国安享太平、家和万事兴的人生哲理和人性光辉。在人类美丽的生存空间,我们这个大家庭充满了扑鼻而来的爱的芳香,让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时刻都享受着其中的温暖亲情与人文关怀。在这种温情挟裹的力量支撑下,我们每一个家庭真正有了拓展事业和搞好家庭建设的十足信心和无穷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