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大约有多少年没有进过电影院了。记得小时候奔走十几公里只为看一场免费的露天电影,羡慕那些经常出入于电影院的人熟到买票都可以打折。许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常常会想起那些苦涩的童年。
自从VCD的广告铺天盖地以来,看电影这个词语就已距离我很遥远。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有人约我,我居然去了。
电影院离我足足有八九年之久的记忆。坐在华丽的座椅上,看着明晰的屏幕听着清脆的声音,我竟然有些手足无措。总感觉好像多了点什么,又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我想这是陌生感的不适应。幸好电影很快上映了。是外语片《不败的情人》。
一幕幕的情节画面从我眼前掠过,这是一部美丽的爱情剧,我少年时代进电影院本最喜欢看的主题,然而此刻我却坐得像禅定的老僧。不随人笑,也不跟着人们惊呼尖叫,更没有像身边的她唏嘘不已。平和得连我自己都觉得意外,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淡定从容?是已习惯到波澜不惊?又或是已经麻木?
当男主角亲吻着女主角的脸说:“亲爱的我永远爱你,永远永远。”女友早已被感动得偷偷抹泪。我递上纸巾时却被狠狠的掐了一把。其实狠疼,但是我依然装若无其事地问:“怎么了?”
“你是死人呀,那么感人的情节你竟看得没有半点反应?”她嗔怒。我陪笑。
“要怎么才算有反应呀!莫非要像你眼泪鼻涕的浪费纸巾才算么?”她破啼为笑,我手臂又中一掐。这次不是很痛,但我却尖叫失声,故意的。她轻轻的偎依在我肩膀上,继续欣赏,我盯这屏幕。想。
影片里出现频率最高的是两个字:永远。主人公科恩总是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对不同的女孩说同样的对白:“亲爱的,我永远爱你。”说得很流利,连我这个典型的英语文盲都已经学会这组词语的发音,却听到毛骨悚然。
说到永远。我不禁想起了过去,在念书时代这个词语也曾被我像番茄酱那样滥用过。谈恋爱写情书就套用它,从不放过,动不动就立下永久的誓言。事实上呢?真的会永远吗?永远的话现在坐在我身边的就应该是我的初恋情人,我曾对她说过一百多次类似电影的对白。信誓旦旦的对她说我会永远照顾你。
不到一个月,牵着隔壁班校花的手时,早已忘记永远有多远,你不会记得初恋的她为你哭了三十三次,用掉半场回忆和一整瓶眼药水。对着校花再次重复一样的誓言,告诉她永远只爱她一个。偶尔提起初恋的那个她,还佯装委屈受伤的愤愤模样,大声的对她说:“不要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女人,我永远也不想再看见她。”
那时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却相信长久,迷恋永恒。爱上一个人就以为会厮守终生,情话说得感天动地,偶尔触及感官神经会挤出几滴泪,用这廉价的武器征服众多少女的芳心。她们会放弃矜持来安慰你,你顺势靠在她胸前,心里其实在偷笑。抬起头时依然泪眼模糊,含情脉脉。对着她羞红的双颊鼓起勇气吻下去,告诉她你才是我一生中最爱,从此又一个女孩落网。
自己真的不喜欢她们吗?也不是,每一场恋情都是真心的,都期待可以相携同行,幸福美满到终老。可惜,那是个变数的年代,是个迷信永恒的童话,是个变心的年龄,也是个朝三暮四的青春过度期。
所以长大后我不敢再相信永远,什么才是永远?死去的那一秒才真正算是。至于从前,至于现在,我们不必说永远。
谈一场恋爱,分手时每每疼痛彻骨、伤心欲绝。以为永远不会再有一场像以前一样的爱了,可事过以后,日子还是一天一天滑过去。自杀是需要勇气的,我没有。也不可能那么傻,这年头谁还会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失去爱情又有几个人真正会殉情?这是生活,不是小说,更不是电影,什么都有可能会改变,所以我越来越不愿诅咒发誓,许下那些永不可能实现的诺言。
少年时代是无知而愚昧,遇到不开心的事就选择逃避。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包括亲情友情和爱情。
老爸骂我,老子就闪人,发誓永远不回家,带上足够的银子,说是流浪还不如说是去旅游。钱用光掉,怯生生的站到家门口,老妈会心疼的牵你回家,再编个几天没吃饭的谎话,骗取爷爷奶奶的眼泪,他们会给骂你的人很好的教训,哭着鼻子痛数儿子的残忍。自己却躲在一旁看热闹,心下幸灾乐祸的暗想:看你下回还敢不敢骂我。
和女朋友闹分手,马上跑去酒吧现钓一个,或者到夜总会开个KTV包房,在上百个千娇百媚的小姐里挑出最幼稚最靓的一位,拥在怀里,哪还记得谁是谁。唱上几首伤感的情歌,再告诉她你刚刚失恋,她会灌你几大杯红酒,然后盯着你口袋的钱夹,温柔无限的告诉你她也会永远的爱你。酒醒时人已不见,留下淡淡的暗香和那句低俗泛滥的词语。你哑然失笑,原来永远谁都可以说,却只是没有意义的谎言。
《不败的情人》最后也败了,没有人去兑现永远不败的承诺。男女主角终究以分手告终。各自沿着自己的人生轨迹,溶入了这个充满变数的世界。剧终。女友很伤感。我问她:“什么是永远?一场两小时的电影够不够?一个月的时间够不够?一生的守侯够不够?”她看着我笑,突然变得前所未有的温柔。
我知道其实永远也有限期,重复过多的话语总是最难以实现,永远是什么?最好永远也别说。
点支烟,期盼烟也能永远燃烧,其实就如同这场烟雾,象征永恒,注定短暂。
别迷恋永远,永远只是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