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坐下来写作了。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每天可以产生无止境的想象和需求,也可以瞬间毁灭许许多多的现实。没有的时候疯狂渴望,得到了却不懂的去珍惜,就像我对待笔记本一样。没有买的时候想的不行,做梦都设计好了做“本本一族”幸福时尚的生活状态。可是真正省吃俭用的买了一台,才发现就那么回事。只是在刚买那几天充满了热爱和新鲜感。天天会去研究,也会每天抽时间写写划划,结果真发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电脑打字远比手写方便!朋友们因此而嘲笑我,我却沉迷其中,把个拼音打字练的比五笔打字还快。真有一天下岗了,没准还是一门手艺呢!
但事实是,在没有购买电脑前设计的那些生活方式大部分没有实现。除了因坚持培养“小资”而养成了喝咖啡的习惯和打字速度的飞速提高外,似乎在其他方面毫无长进。对了,还跟风练了几天CS,直到撑不住打的自己眼花缭乱呕吐不止才发现自各压根不是那块料,于是最终决定还是乖乖坐下来写点什么来纪念每一天有趣而难忘的生活。
记得很多年前曾和一位做电脑的朋友探讨过这样一个话题:电脑究竟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我们两个唇枪舌战,最后以我的无用论取胜而结尾。为什么?因为我成功举出了我的繁忙的办公生活没有电脑的任何作用的例子而使他很无奈,最终被我打败。(真正的原因是当时电脑还没有普及)但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我今日的生活一刻也离不开电脑了。去银行要去钱ATM;写论文得用WORD;玩游戏得选迅弛的速度快而且节能;和远方朋友的联系已经不在鸿雁传书,QQ、MAIL代替了这含蓄的方法,化间接为直接;再加上MOTION EYE,把思念当面就解决掉了;一句话,我爱上电脑。
可是,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怀念钢笔,就不能不说钢笔。虽说用电脑写字掩盖了我极具丑陋的钢笔字,让它不再成为我在社交场合很没有面子的败笔,但真是很怀念用钢笔的那段经历。
我的第一只钢笔是爷爷给的老式钢笔,古色古香的,我没有用它写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作品,但却完成了儿童时代最初的文字启蒙教育。那支笔的命运很悲惨,受“腰折之刑”而亡。后来的十年苦读中又不知丢失了若干支笔,买了许多至今用来压箱底的钢笔字帖,但钢笔字的水平却像父亲形容的那样,叫鬼哭神泣体。
那时候对钢笔很痴迷,从铅笔、自动铅笔、油笔也就是圆珠笔到钢笔,我至少见证过数中写字工具的发展变化!和现在一样,我那时一样信奉名牌产品。什么英雄牌的,上海出的,什么自动吸的,带金笔头的。那种经历就像今天对笔记本的各种品牌性能如数家珍一样。但实践证明,至少在我身上验证了又一个真理,那就是数量不代表质量。
至今我也没有搞清楚一个问题,每次我用新的钢笔写的字总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但这个过程却只保持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至今不敢给父亲写信,还是害怕他老人家骂我。所以我最崇拜的人的行列中,庞中华豁然在榜。
钢笔写出来的东西确实漂亮。白白的纸上,一行要末粗狂大方,要末娟秀轻盈的钢笔字看上去很宣,很养眼。而且有很多人说这样的风格可以反映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我是真的害怕在公众面前写字。因为害怕人家说我是叛徒之类的话。我的字体应该归属与少儿体,这是上大学后一位关系很好的老师所给的客观的评价。整个字写出来柔软而无形,反正我使再大劲也没法让那些方块字有板有形,虽说可以做到力穿纸背,但结果是好好的钢笔头就弯了。而且真是没少练过,什么隶书、楷体、行书、狂草,纸没少浪费,但练的结果是我吸收了众家之长,独创一体。有时候写的字我自己认都要考虑半天。
工作后,要写大量的稿件,写的时候下笔千言,可改的时候就苦不堪言。现在我都记得路遥在他的《平凡的世界》后记中写的话。写完书时手已经想鸡爪一样了。如果他还健在,我一定送他台笔记本。那该有多少本《平凡的世界》面世呀!再想想曹雪芹十年删节成一书的痛苦,要是那时有电脑,别说《红楼梦》,估计《黑楼梦》都写出好几百本了。
但钢笔毕竟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笔一化的写的过程其实也很幸福,虽说闻不到墨香,但鸵鸟墨水的味道也没有太难闻。当然,碳素的是臭了点,但却满足了我们简简单单写毛笔字的心愿。
虽说现在钢笔用的很少了,工作生活的全方位科技化、现代化代替了传统的一切习惯。每个人都在适应这种变化。钢笔发挥的作用也在相应减少。但那分难得的经历让我无法割舍。今年过生日时,同事送了我一支派克笔,非常华贵,包装的很精美,一问价格,乖乖五百多块,吓的我只能珍藏。一来太贵舍不得用;二来用那么好的笔写出那么丑的字是我无法接受的现实。所以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是选择了快捷方便的笔记本。一边写一边品着一杯香浓的咖啡,听着自己采选的歌曲,写完后十指干干净净的,除了眼睛发酸外,就剩下一吐为快的舒适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