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本就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更何况我们已多年未见。我是当天赶到的。地点选在大学旁边的一家三星级宾馆里。住那么豪华的地方,当然是同学中的大款洪掏钱了,听说这家伙现在有一千多万的身家!进入大厅,我第一眼就看到了我的同室挚友军。当他的目光和我相对,我们都大声呼唤着对方的名字冲向对方。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象孩子一样又蹦又跳。当我们冷静下来我才发现来的同学并不是很多,这多少有些让我失望。我的眼睛在人丛中搜寻,希望能看到她,但是没有。
聚会不可缺少的一件大事当然是喝酒!酒文化本就是中国的优良传统,不喝个痛快怎能体现心情呢?酒量平平的我经不住同学们再三劝让,很快就不胜酒力了。酒精的刺激让我终于鼓足勇气:“华呢,她怎么没来?”“怎么你不知道吗?”军的表情显得很惊诧。看着我疑惑的眼睛,军接着说下去:“她不能来了,得了一种病,双腿截肢了,就在一年前。他丈夫也和他离婚了。”“什么!这个混蛋!”我想自己当时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好在醉红的脸多少替我遮掩了一下。“怎么会这样!?”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军注视着我,带着惋惜:“你们可是当时最令同学们羡慕的一对!”我们相对无语。
初秋的夜晚多少透出一丝寒意,我站在马路旁仰望,晴朗的天空却看不到一颗星星。是霓虹灯绚丽的色彩遮住了他们的光辉。这里是我们过去常来的地方,一座座新键的高楼已掩盖了它的原貌,我只能透过记忆努力搜寻找着它过去的样子。我默默的往回走,也许,失去的永远找不回来。
在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我给妻子买了一条围巾,驼色的,她最喜欢的那种颜色。看到礼物的她竟少有的吻了我一下,我感觉心情好象开朗了许多。人,不管怎样总要生活下去,既然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那就抓住今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