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公所又称兰溪会馆,在西屏镇中弄内。系清嘉庆14年(1809),汤溪、兰溪籍在松阳的布业染坊商集资兴建。面积1100平方米,落地大柱88根。结构独特。造型壮美,雕刻精细,兼具明、清两代特色,是研究这一过渡时期建筑结构的演变,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证参考价值。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