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领事馆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56号甬江西北岸。建成于清光绪六年(1880)。中英不平等《南京条约》签定后,宁波被辟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指定江北岸一带为外国人通商居留地,英国派驻领事,建英国领事馆。后因在宁波的英国人较少,侨务归上海英国领事馆兼管,1934年6月宁波英国领事馆撤消。英国驻沪领事毕。约翰逐将该房屋作价转让给当时的鄞县政府作救济院。
解放后,英国领事馆原有的领事官邸和工作人员住房等房屋被拆除,现仅存英国领事馆主楼(办公大楼)一幢,从解放初到现在一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舟山警备区后勤部的一处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