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墓在洪山西南麓。施洋(1889一1923),字伯高,竹山县人,律师。1921年参加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武汉工团联合会和京汉铁路总工会的法律顾问,为“二七”大罢工领导人之一。1923年2月7日被捕,在法庭上与敌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5日在武昌英勇就义。墓原在洪山西麓,1953年迁此。墓前就山势筑成宽阔磴道,层台中间立有高约20米的丰碑,正面塑“施洋烈士纪念碑”七字,背面刻烈士革命事略,碑前塑烈士半身像,其下石座正面镌有董必武悼念烈士的诗篇:“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其四周矮垣环绕,松柏拱卫,呈现一片肃穆宁静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