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中心的落成和启用揭开了香港文化艺术新的一页。香港文化中心由建筑署负责设计,于一九七九年奠基,一九八四年动工兴建,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八日正式启用,是一个现代化的表演艺术中心,为当地市民及海外游客提供各类多采多姿的文娱艺术节目。
香港文化中心位处尖沙咀海傍的优越位置,设备先进,设有二千零八十五个座位的音乐厅,设计精巧,可发挥卓越的音响效果;有一千七百三十四个座位的大剧院,安装了最先进的技术设施(包括舞台换景系统,以及电动旋转乐队席)。
文化中心设有音乐厅、大剧院和剧场。音乐厅可容纳2,100名观众,设计呈椭圆形,装置可配合各类型的音乐会。大剧院可容纳观众1,730人,适合举办西方歌剧、中国戏曲、大型歌舞剧、舞蹈等节目。国际级大型音乐剧《歌声魅影》与《孤星泪》都曾在此上演。剧场则可容纳320至534名观众,适宜演出实验话剧和舞蹈。文化中心侧的广场也是举行各类展览、节日活动、比赛和表演的理想地方。文化中心内备有导游,专责带领旅客参观中心内的各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