疍民是两广及福建一带,对在沿海港湾和内河上从事渔业及水上运输、并以船为家的水上居民的称呼。珠江三角洲地势较平坦,河网交叉密布,这种以船为家的疍民为数不少。
据《广东通志》载:“疍民,是当年越人抵抗秦始皇统治的遗民。”疍民解放前是倍受歧视的,陆上人曾有许多欺压水上人的“禁例”。如不准穿新衣、鞋袜上街,不准与陆上人通婚,不准将棺材抬过陆上人村前,不准到陆上人的寺庙参神拜佛,婚嫁等筵席不准设在陆上人的祠堂、庙宇,不收水上子弟入学读书等等。解放后,这种禁例已取消,不少疍民开始搬上岸过上安定的生活。
疍民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有着一些异于陆上人的习俗。
婴儿沐浴:婴儿初生,即以江水沐浴,并常将婴儿系于船头,谓如此长成则不畏风浪,习惯水上生活。
养干儿女:喜接养他人儿女,待如已出,并允许其亲生父母探望,或接回家小住,往来如亲戚。
喜生女:水上妇女因怕儿子长大易染恶习,而女儿可在家料理家务,故喜生女,若无女则多出钱购买养女。
生活习惯:讲话大声,语音与陆上人有所不同;戴帽子细小;妇女多穿蓝黑色衣裳,并在衣襟、袖口嵌以红绿花边点缀;男女皆不爱穿鞋;青年男女以“咸水歌”传递心声;男女自小熟习水性,有些女子虽不懂游泳,但入水后身体不会下沉和能知方向扒上岸,此事至今仍是个谜;善烹鱼,所蒸之鱼鲜滑可口。
殡丧:遇危殆病人,便提早租定殓船,购备棺材于船上,泊于大码头。人死后,把死者移至殓船,过五六天(年少者立即埋葬)便收殓下棺,埋于岗地。兴“叹命”(唱叹命歌)以祭,并为死者超度和附荐。
禁忌:吃鱼忌翻身,茶、饭之后忌把碗碟复转放置,坐船时忌背靠神位,陆上人下船须脱鞋,意即避免踏翻其船艇,船过险要河网时要烧香烛、纸线、元宝等。
礼让:河上行船,两船相遇,以礼相让:大船让小船,顺风船让逆风船,空船让货船。渔船下网,航行船让下网船,后下网的让先下网的,停泊的船让捕捞船等等。
时节:农历三月十五为玄坛诞,七月十四烧衣,七月七乞巧,七月二十水陆烧幽以超度溺水亡魂及祈求水陆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