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离我两年了,与我离故同长。独留闷热与炎热,原以为南方繁华都市是没有春的。
我不是诗人,至少不算个山水田园诗人,但是我从小就爱大自然。小时曾说,夏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那意味着暑假与游泳。小雨连绵、欲出不行的春的美丽在那童贞的年华是无法体会的。
生活的迁移,我一次又一次的挥别故乡,孩提时的乐趣越来越少,而对春天的向往却愈发强烈。
兄弟俩在一起18年从来没有让对方感到空虚寂寞过。不论是无聊的对骂,还是无度的游戏,都是那样的投入,浪漫二字不知为何物,我只记得少年时,每逢春日节假无雨,总喜欢到学校旁的山上游荡、登临。
然而总要离别,独居天涯,居然从来没有发现春的气息,离故的日子,我似乎已将春之清新、春之娇嫩、春之柔情尽数忘却。
这里毕竟不同于故乡,春风缺乏温柔;春雨细腻不足;春绿不够浓厚;春水没那么流畅。但是今晨淅沥的雨声竟让我垂帘静听;今晨的嫩绿竟使我驻足寻望;今晨的西湖竟给我心舒意畅,不能沐浴春风的柔情,并不可惜,四者已有三者那个最强烈的愿望不能实现,也足够了。人生的最美应该少不了缺陷与遗憾。
春是希望的代名词,看到了春也就看到了希望。我反而更加喜欢惠大的春了。如生命之春,可以没有春雨般柔情缠绵;可以没有百花争研般轰轰烈烈;可以没有万紫千红般鲜艳无比,似生命的必经一程,淡然的走过,无悔的走过,是那样的纯真、自然。希望过、付出过、追求过,生命的真谛,不是夏的辉煌、秋的丰收、东的冷俊,平凡的存在,生命没有更多的要求。
春去春回,生命之春也许会短暂的迷失,却同样可以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