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已经下了两天了,现在仍然在下。雨并不大,牛毛似的纤柔,打在脸上有一种似站在瀑底被蒙蒙的水汽裹包的感觉。因此,它虽下了两天,但马路上只是一片潮湿,并没有太多的水洼,人们出门近距离是不喜欢打伞的,与这温柔的雨丝肌肤相处,实是一种快乐。若有打伞的,几乎是非在雨中走个把小时的,再或者,便是情侣了。人们对这场雨的情有独钟,想来是从朔风飞雪中走出的一种狂热的欣喜,换句话说,应是一种对春地强烈渴求了。
我是第一次在黑龙江过春天,这的春似乎有意姗姗来迟,四月份了,举目仍是遥不见草色,更别谈近观了。勉强让人有一点感觉的是风。这个时候的风虽仍狂飙,但间或也有几次是轻柔的,大概这几次轻柔便是春的身影了。
我的家乡坐落在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虽也属东北,但与此地相比,春来得便相对的早了许多。现在的家乡该是淡绿中镀着一层鹅黄的世界吧。
高中时,在春季,每逢周末,我便会一身轻装,走出校园,走街穿巷,似个偷儿,向人家院子里窥视,如果谁家的院子里忽然冒出几抹新绿,常会使我留恋不前的。那淡黄色的绿,一种透着生命活力的暖色调,从春闱深处姗姗而来,把饱满的激情与丰润的情感一并着色成一抹抹柔和的色彩,藏在树的枝牙之间,等待着细草样柔的雨丝以膏脂与温存之手将它抚慰,然后,一簇簇绿油的嫩叶间便忽地钻出了红色的,粉色的,白色的……花。我确实是个偷儿,专偷人家满园的春色。家乡人是忠厚的,没人会计较这个,有的大娘见我痴迷的神情,还常会对我慈爱的一笑。所以,我一直还是喜欢这种偷的方式,而且现在仍在用。一旦大有收获时,偶尔也会从心底迸出几声礼赞,一边轻吟着“孤舟翁老犹执撸,闲饮雨浆胜杜康”或者“飞燕穿林现草舍,村童嬉闹杏出墙”再或者“最是流香韵未绝,闲云深处双飞翼”,一边体会着偷中的个中滋味,做一个悠然自得老偷儿。
树木新绿之时,或之前,几乎是定会下一场春雨的。春雨贵如油,步着布谷声声鸣唱,在博爱的大地上,它与铁锄、犁铧一起开始孕育新的生命了,我总是执拗地认为,自己也曾经是其中的一个,至于原因,大概是因为我见过春耕时的那种热闹景象,更体验过其中的快慰吧。
小的时候,父亲在外地开车,家里的农事都由母亲承担。那时,我虽是一个小孩子但似乎也明白母亲的艰辛。所以,每次做活时,都挑能做地做一点,替母亲分担一点负担。于是,在春耕时,母亲便带上我,一同步入广袤的大地,种下来年的收获。
家乡的土地并不多,一般都是人工劳作,但翻地时,便要用牛拉铁犁了。牛拉铁犁常是要两个人的,一人在前面牵着牛,免得它不辨方向,乱走乱踏,影响劳作。另一人在后面支铁犁。支犁的多半是农事经验丰富的人,因为这其中蕴涵了很深的学问,然而对此,我至今依然是不大懂的,只知道,若是没有经验,支得不好,翻浅了或者翻偏了,对下一步的播种有很大的影响,弄不好,还会影响下一年的收成。记得为我家支犁的是前院的刘大爷,他是一个硬把式,一生都围着铁犁打转转。解放前,他跟着父亲为地主家支犁,解放初期,为生产队支犁,如今到老了,又为乡亲们支犁了。记忆中村里人春耕时,多数人都找刘大爷。刘大爷一手支犁,一手执着皮鞭,鞭子一声脆响,打在老黄牛的身上,老牛“哞”的一声深沉的低鸣,带着重重的铁犁枷锁,一步步向前移动。当时,我可是很同情那头老黄牛,刘大爷一举鞭子,我的心便一颤,暗自为老黄牛鸣不平。
铁犁把松软的土地翻成了垄,下一步的工作便是播种了。那个时候,母亲只让我捻种,对于刨土坑,施肥料这样的重活,她是不让我干的。待至我长大了一些,便抢着要刨土坑,施肥料。这时,母亲那疲倦的面容上总会露出几丝欣慰的笑容。她常是摸摸我的头,然后把手中的铁镐交给我,自己换上装着种子的小篮子。接过铁镐,我的心里会有一种兴奋的感觉。铁镐高举过头,下落,刨入土中,向上一挑,挑出一抔蕴涵了丰润汁液的黑土。一股泥土特有的芳醇,随即飘出,融入周围的空气中。母亲用手把种子一粒粒地播入土中,然后用脚把刚刨出的黑土填入土中,于是,一粒粒种子开始在热土之下孕育,也许这春的产儿正在土地下深切的领悟节气的真谛呢。
故乡的春天,山上的色彩亦如秋天般的绚丽。那嫩绿色的是叶、粉红色的是山杏花、黄白色的是山梨花,而深红色的便是映山红花了。童年时,最喜欢做的事,便是等待着大山刚添新绿时,让大姨妈家的表姐带着上山采映山红花。采映山红花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因为它总是生长在峥嵘怪石间,或者陡峭的山壁间,在沃土之中是很难找到它的身影的,即便是找到,也是稀疏的一两株,且花色淡而发白,没有山崖间的惹人喜爱。因此,想采映山红的,绝大多数人是为着山石间的,至于沃土中的,便没几人动它了。大概是由于采映山红比较辛苦,是以,对采到手的映山红便加倍地喜爱。带至家中,取一广口玻璃瓶,注入半瓶清水,把几株刚采到手的映山红插入瓶中,它便可以如在崖壁间般的生长,而且,一样的开花,一样的香醇。春天里,在居室中插置几株映山红花,放在窗前或书桌旁,常能让我有一种想与之亲近的感觉。在书桌旁看书,每当头脑混沌时,深深地吸一口融有淡淡花香的空气,萎靡的神经定会一阵清爽。这大概应是我喜欢它的一个原因吧,但让我喜欢它的最主要的原因,却是原于它的执拗。这样一个敢于舍弃沃土,固执的将终身的归宿安置于土壤贫瘠的山石崖壁间的灵魂,本应该受到人们的爱与敬慕。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记不清是在什么时节了,那一天,家乡的人们完全的陷入了悲哀的阴影之中,在无数老人、青年、孩子的痛哭声中,在满街的花圈,满街的挽歌声中,一个圣洁的白衣天使,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李秋实,把自己光辉而短暂的生命的句号画在了会议室中……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一个人死后是依然可以活过来的,而且会永远活在人们心中。于是,我第一次萌发了去祭拜这位我不认识却让我敬佩的英雄。我选择的是在春季。清明节。捧着一束映山红花,我把它献给了这为人民的公仆,我总是认为这种花最适合她,至于原因,自己也说不清,大概是本身的一种潜意识吧。
现在,远离了家乡,在这广阔的平原,见不到映山红花,但我依然是喜欢春天的,尤其是已经有雨的春天。我想,我这粒被风吹的远离了故土的种子,也应该像母亲播下的种子在春的脚步声中去体味生命的真谛了吧。也许,有一天,当我破土而出时,还是一株红艳的映山红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