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大楼前身为最高法院,由英国建筑师Aston Webb 及 E。Ingress Bell设计,工程监督是当时的工务局建筑师HA Forester。旧最高法院坐落于填海区,屋基由数以百计的杉树桩组成,于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五日由当时总督卢押爵士宣告正式启用。这座两层高花岗石大楼,採用新古典主义派的建筑风格,地面以爱奥尼亚式石柱环抱。最具特色的是中央部分的三角形山墙,山墙顶部矗立著一座希腊特弥斯女神蒙眼雕像,用以代表公义。整座大楼冠以一个优美的圆顶,圆顶的四角各有一个小尖塔。后正面的石墙上有一些于一九四五年收復香港时被破坏的痕跡。建筑物自一九八五年起用作立法会大楼。旧最高法院的外部已被列为法定古迹。
遮打花园从开埠初期已是中环岸边的检阅空地。一八九○年代港督德辅完成初步填海,形成遮打道及其以北地盘,即后来富丽华酒店地段。遮打道的取名是纪念怡和置地大班保罗遮打爵士。检阅空地则成为木球会。一八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干诺王子访港,新的海旁路便取名干诺道,更在木球会以北立碑为记,至今虽经搬移,仍屹立遮打花园中。一九七○年代与建地下铁路,徵用木球会空地施工。之后改建为遮打花园,成为中环石屎森林中的绿洲,是上班一族午饭休憇地或外籍佣工聚集点,更常被用作政治集会及示威用途。是香港人重要的集体经历地点。